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(通用2篇)

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 篇1

根据《x企业员工奖励与违规违纪处理暂行办法》第三章违规违纪处理第(五)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: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,连续旷工5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及以上的,解除劳动合同。北京x有限公司 赵、闫因条件成立,决定与以上人员解除劳动合同。

请上述两人到x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。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回单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的,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
特此公告

北京x有限公司

年五月六日

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 篇2

x员工,从x年xx月xx日起至今,你已经超过天未到公司上班,严重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,限在本通知见报之日起一周内(天内),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,逾期未归,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特此通知。

北京市x有限公司,

x年xx月xx日